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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興國小

宣導~為瞭解本(114)年度各機關學校加強性騷擾防治宣導辦理情形及性騷擾案件處理人員參加性別暴力防治課程涵蓋率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人事處114年3月7日人考字第1144610561號函辦理。

二、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4年2月7日總處培字第1143021363號書函、114年2月19日總處綜字第1141000428號書函暨本府114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性騷擾防治事項推動力」辦理。

三、為落實公部門性騷擾防治,保護被害人權益措施,本府配合人事總處將「建構友善健康公務職場」列為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評分標準分為「加強性騷擾防治宣導」及「性騷擾案件處理人員參加性別暴力防治課程涵蓋率」(114年2月21日人企字第1144610465號函諒達)。

四、為瞭解各機關學本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性騷擾防治事項推動力」執行情形,請各機關學校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一)114年8月8日前:填復「(機關學校名稱)114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加強性騷擾防治宣導』項目執行檢核表」。

(二)114年9月1日起至9月20日止至「eCPA人事服務網」調查表系統填報『性騷擾案件處理人員參加性別暴力防治課程涵蓋率」』調查表。

五、請各機關學校依限填復上開說明三(一)表單,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復本府,電子郵件地址:30050388@hchg.gov.tw。

六、另人事總處將於9月通知上開說明三(二)填報事宜,請各機關學校配合於本年度8月底前完成相關課程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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