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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興國小

轉知~有關本(114)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建構友善健康公務職場」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檢核事項,請依照職場霸凌防治相關建議事項辦理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人事處114年3月7日人考字第1144651199號函辦理。

二、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4年2月19日總處綜字第1141000428號書函,暨本處114年2月21日人企字第1144610465號函檢送「新竹縣政府所屬人事機構114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表」/考訓一項目辦理。

三、為推動落實公部門職場霸凌,人事總處本年將「建構友善健康公務職場」列為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包含:

(一)運用多元管道宣導職場霸凌防治事項:運用多元管道(如主管或業務會報、座談會、研習活動或電子郵件等),向機關、學校人員(含機關首長、校長或高階主管)宣導職場霸凌防治相關事項。

(二)推動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涵蓋率:依機關、學校內不同人員(如一般人員、主管人員及申訴事件處理人員等)之職場霸凌防治職責重點辦理教育訓練。

(三)又機關總人數包含政務人員、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聘僱人員、約用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等,並以114年9月30日在職人員為統計範圍;課程型態不拘(含實體、數位或混成等),亦不以自辦為限且無時數限制,統計期間自113年11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

四、本府將另於本年9月通函調查前開防治事項辦理情形,請各機關、學校至eCPA人事服務網/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調查表項下完成填報,俾便彙整。受協助輔導之兼任(辦)人事機構檢核情形,計入各該專任人事機構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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