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福興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110學年度代理暨鐘點代課教師甄選公告(第1-5梯次招考)
一、甄選名額
(一) 國小部代理教師:
1. 合理員額 1名。
2. 9班以下增置員額1名。
3. 實缺3名(普通2名,英語1名)。
(三)國小鐘點代課教師: 2-3名。
※以上缺額,皆以新竹縣政府核定函為準,錄取後若非歸屬本校事由因故該缺額消失,學校得取消聘任關係,錄取之代理教師不得異議。
二、報考基本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1次甄選日期:110年7月22日(四)
1.報考資格:限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2.報名時間:當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0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2次甄選日期:110年7月23日(五)
1.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當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0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三)第3次甄選日期:110年7月26日(一)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當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0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2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四)第4次甄選日期:110年7月27日(二)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當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0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3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五)第5次甄選日期:110年7月28日(三)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當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0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4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若代理教師或鐘點代課教師於上述任一次甄選已足額,該類教師甄選將不再辦理次一次甄選;惟尚缺之教師類別仍持續甄選至補足為止。(例如:代理教師於第1次甄選即以補足,則第2次甄選只辦理鐘點代課教師之甄選)
第5次甄選未足額錄取,則續辦第6-10次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
三、其餘甄選內容、資格條件敬請詳閱簡章。
(一) 國小部代理教師:
1. 合理員額 1名。
2. 9班以下增置員額1名。
3. 實缺3名(普通2名,英語1名)。
(三)國小鐘點代課教師: 2-3名。
※以上缺額,皆以新竹縣政府核定函為準,錄取後若非歸屬本校事由因故該缺額消失,學校得取消聘任關係,錄取之代理教師不得異議。
二、報考基本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1次甄選日期:110年7月22日(四)
1.報考資格:限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2.報名時間:當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0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2次甄選日期:110年7月23日(五)
1.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當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0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三)第3次甄選日期:110年7月26日(一)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當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0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2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四)第4次甄選日期:110年7月27日(二)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當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0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3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五)第5次甄選日期:110年7月28日(三)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當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09:3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4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若代理教師或鐘點代課教師於上述任一次甄選已足額,該類教師甄選將不再辦理次一次甄選;惟尚缺之教師類別仍持續甄選至補足為止。(例如:代理教師於第1次甄選即以補足,則第2次甄選只辦理鐘點代課教師之甄選)
第5次甄選未足額錄取,則續辦第6-10次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
三、其餘甄選內容、資格條件敬請詳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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